男子群发短信诋毁公司产品被判刑
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案例,做为我公司也是从事短信行业的,所以很有必要也让大家也了解一下这个案例,避免我们再做这样的傻事。
邱某因对公司人事调动不满,便怀恨在心,利用手机发短信等卑劣手段,故意歪曲、夸大事实,向客户散布有关产品虚假信息,导致该公司产品销量下滑,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。近日,奉贤区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拘役6个月、缓刑6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2003年10月,贵州遵义人邱某进入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作,后被委任为销售代表,负责陕西地区的产品销售。今年1月,公司将邱某调到内蒙古地区做销售代表。对此,邱某深感不满,认为有人故意排挤他。3月中旬,心怀怨气的邱某愤而辞职,不料再难找到一份中意的工作,一家四口的生活陷入困境。
邱某十分不满,于是萌生了报复念头。从今年5月下旬至6月13日案发前,他先后5次向客户群发了82条短信,散布华明公司生产的电器开关在全国多个省市发生恶性事故、公司大半员工辞职等虚假信息,引起该公司许多客户的担心,有一家客户刚签订了价值64万元的开关订货合同,也因这条假信息而取消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邱某的行为影响恶劣、情节严重,已经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。鉴于邱某能自愿认罪,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。
从这件事让我们深刻体会到,当我们在工作上或在生活上遇到不满情绪或者不公平待遇,要通过有效的途径来解决,可以对家人或同事沟通,让他们帮助想办法出主意,用正确的办法来解决问题,千万不要一意孤行酿成大错,等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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